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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口分局

新北警林刑第1086033800號函公告:民眾徐○榮於108年4月13日在林口區文化二路一段郵局前拾獲新台幣若干元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