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警林刑第1086034795號函公告:民眾陳○芳於108年5月10日在泰山區明志路三段、新北大道六段旁公車站拾獲電子手錶1隻
 新北警林刑第1086034795號函公告:民眾陳○芳於108年5月10日在泰山區明志路三段、新北大道六段旁公車站拾獲電子手錶1隻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 | 
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新北警林刑第1086034795號函公告:民眾陳○芳於108年5月10日在泰山區明志路三段、新北大道六段旁公車站拾獲電子手錶1隻
 新北警林刑第1086034795號函公告:民眾陳○芳於108年5月10日在泰山區明志路三段、新北大道六段旁公車站拾獲電子手錶1隻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