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警林刑第1086035178號函公告:民眾簡○盛於108年5月14日在泰山區明志路3段12號拾獲新台幣若干元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新北警林刑第1086035178號函公告:民眾簡○盛於108年5月14日在泰山區明志路3段12號拾獲新台幣若干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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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林口分局
新北警林刑第1086035178號函公告:民眾簡○盛於108年5月14日在泰山區明志路3段12號拾獲新台幣若干元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