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警林刑第1086035241號函公告:民眾王○明於108年3月1日在林口區林口區自強三街拾獲新台幣若干元
新北警林刑第1086035241號函公告:民眾王○明於108年3月1日在林口區林口區自強三街拾獲新台幣若干元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新北警林刑第1086035241號函公告:民眾王○明於108年3月1日在林口區林口區自強三街拾獲新台幣若干元
新北警林刑第1086035241號函公告:民眾王○明於108年3月1日在林口區林口區自強三街拾獲新台幣若干元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