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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日期
更新日期
發布單位
林口分局

依據:
一、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42條。
二、新北市政府臨時使用道路辦理借用權責分工表。

 

公告事項:申請路權核准使用時間為109年3月23日12時起至3月26日12時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