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林口分局
  • 推到:facebook

新北警林刑第1115400308號函公告,民眾於111年8月2日在林口區竹林一路與竹林路口拾獲智慧型手機1台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
  • 發布日期:111-09-02
  • 發布單位:林口分局

新北警林刑第1115400308號函公告,民眾於111年8月2日在林口區竹林一路與竹林路口拾獲智慧型手機1台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