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警林刑第1115400310號函公告,民眾於111年8月2日在林口區文化一路與寶林路拾獲悠遊卡1張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新北警林刑第1115400310號函公告,民眾於111年8月2日在林口區文化一路與寶林路拾獲悠遊卡1張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新北警林刑第1115400310號函公告,民眾於111年8月2日在林口區文化一路與寶林路拾獲悠遊卡1張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新北警林刑第1115400310號函公告,民眾於111年8月2日在林口區文化一路與寶林路拾獲悠遊卡1張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