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警林刑第1115400875號函公告,民眾於111年8月5日在林口區文化二路一段118號前拾獲皮夾/錢包1個、鑰匙/遙控器2枝、新臺幣若干元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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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警林刑第1115400875號函公告,民眾於111年8月5日在林口區文化二路一段118號前拾獲皮夾/錢包1個、鑰匙/遙控器2枝、新臺幣若干元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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