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警林刑第1115400862號函公告,民眾於111年8月6日在泰山區明志路二段76號附近拾獲手錶1支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新北警林刑第1115400862號函公告,民眾於111年8月6日在泰山區明志路二段76號附近拾獲手錶1支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新北警林刑第1115400862號函公告,民眾於111年8月6日在泰山區明志路二段76號附近拾獲手錶1支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新北警林刑第1115400862號函公告,民眾於111年8月6日在泰山區明志路二段76號附近拾獲手錶1支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