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Enter到主內容區
:::
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林口分局
  • 友善列印
  • 回上一頁
  • 推到:facebook

新北警林刑第1115400882號函公告,民眾於111年8月9日在林口區文化二路一段8號拾獲新臺幣若干元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
  • 發布日期:111-09-02
  • 發布單位:林口分局

新北警林刑第1115400882號函公告,民眾於111年8月9日在林口區文化二路一段8號拾獲新臺幣若干元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
    ::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