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警林刑第1115411841號函公告,民眾於111年10月12日在泰山區公園路山上拾獲普通重型機車駕照1張、身份證1張、健保卡1張、新臺幣若干元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證件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新北警林刑第1115411841號函公告,民眾於111年10月12日在泰山區公園路山上拾獲普通重型機車駕照1張、身份證1張、健保卡1張、新臺幣若干元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證件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新北警林刑第1115411841號函公告,民眾於111年10月12日在泰山區公園路山上拾獲普通重型機車駕照1張、身份證1張、健保卡1張、新臺幣若干元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證件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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