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Enter到主內容區

新北警林刑第1125146106號函公告,民眾於112年2月9日在林口區忠孝路(公園路至文化三路之間)拾獲鑰匙2把,請失主於公告期間六個月內攜帶本人印章及身分證件前來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
  • 發布日期:112-02-22
  • 發布單位:林口分局

新北警林刑第1125146106號函公告,民眾於112年2月9日在林口區忠孝路(公園路至文化三路之間)拾獲鑰匙2把,請失主於公告期間六個月內攜帶本人印章及身分證件前來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