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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警林刑第1125148301號函公告,民眾於112年2月22日在林口區文化三路一段356號 (林口三井OUTLET)拾獲桃園市民卡1張、身分證1張、學生證1張、一卡通1張、信用卡1張、車輛通行證1張、新臺幣若干元、悠遊卡1張、名片夾1個,請失主於公告期間六個月內攜帶本人印章及身分證件前來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
  • 發布日期:112-03-20
  • 發布單位:林口分局

新北警林刑第1125148301號函公告,民眾於112年2月22日在林口區文化三路一段356號 (林口三井OUTLET)拾獲桃園市民卡1張、身分證1張、學生證1張、一卡通1張、信用卡1張、車輛通行證1張、新臺幣若干元、悠遊卡1張、名片夾1個,請失主於公告期間六個月內攜帶本人印章及身分證件前來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