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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警林刑第1125156983號函公告,民眾於112/04/18在泰山區泰林路二段清心前面拾獲存摺1個、行照1個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證件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
  • 發布日期:112-05-01
  • 發布單位:林口分局

新北警林刑第1125156983號函公告,民眾於112/04/18在泰山區泰林路二段清心前面拾獲存摺1個、行照1個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證件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