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Enter到主內容區

新北警林刑第1125173820號函公告,民眾於112/08/07在林口區忠孝路上拾獲中國信託2張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證件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(請來電預約時間),逾期依法處理。

  • 發布日期:112-08-21
  • 發布單位:林口分局

新北警林刑第1125173820號函公告,民眾於112/08/07在林口區忠孝路上拾獲中國信託2張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證件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(請來電預約時間),逾期依法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