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警林刑第1125173748號函公告,民眾於112/07/31在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二路17號前拾獲包1個、會員卡9張、新臺幣若干元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證件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(請來電預約時間),逾期依法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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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警林刑第1125173748號函公告,民眾於112/07/31在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二路17號前拾獲包1個、會員卡9張、新臺幣若干元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證件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(請來電預約時間),逾期依法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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