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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警林刑第1125184943號函公告,民眾於112/10/19在泰山區新五路一段往五股方向,全國加油站拾獲samsung手機1個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證件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(請來電預約時間),逾期依法處理。

  • 發布日期:112-11-02
  • 發布單位:林口分局

新北警林刑第1125184943號函公告,民眾於112/10/19在泰山區新五路一段往五股方向,全國加油站拾獲samsung手機1個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證件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(請來電預約時間),逾期依法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