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警林刑第1135320481號函公告,民眾於112/12/19在泰山區泰林路二段200號前永春湯包門口拾獲手錶1個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證件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(請來電預約時間),逾期依法處理。
 新北警林刑第1135320481號函公告,民眾於112/12/19在泰山區泰林路二段200號前永春湯包門口拾獲手錶1個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證件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(請來電預約時間),逾期依法處理。  | 
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新北警林刑第1135320481號函公告,民眾於112/12/19在泰山區泰林路二段200號前永春湯包門口拾獲手錶1個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證件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(請來電預約時間),逾期依法處理。
 新北警林刑第1135320481號函公告,民眾於112/12/19在泰山區泰林路二段200號前永春湯包門口拾獲手錶1個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證件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(請來電預約時間),逾期依法處理。 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