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眾於107年4月2日在新北市泰山區新生路2號拾獲戒指1只
新北警林刑第1070007757號函公告,民眾於107年4月2日在新北市泰山區新生路2號拾獲戒指1只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民眾於107年4月2日在新北市泰山區新生路2號拾獲戒指1只
新北警林刑第1070007757號函公告,民眾於107年4月2日在新北市泰山區新生路2號拾獲戒指1只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