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眾於107年4月13日在林口區文化三路仁愛路口拾獲手機1隻
新北警林刑第1070008537號函公告,民眾於107年4月13日在林口區文化三路仁愛路口拾獲手機1隻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民眾於107年4月13日在林口區文化三路仁愛路口拾獲手機1隻
新北警林刑第1070008537號函公告,民眾於107年4月13日在林口區文化三路仁愛路口拾獲手機1隻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