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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眾於107年4月16日在新北市泰山區憲訓路山腳停車場拾獲手機1隻

  • 發布日期:107-04-20
  • 發布單位:林口分局

新北警林刑第1070008547號函公告,民眾於107年4月16日在新北市泰山區憲訓路山腳停車場拾獲手機1隻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