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眾於107年4月18日在新北市瑞芳區濱海公路南亞站拾獲手機1部
新北警林刑第1070009596號函公告:民眾於107年4月18日在新北市瑞芳區濱海公路南亞站拾獲手機1部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民眾於107年4月18日在新北市瑞芳區濱海公路南亞站拾獲手機1部
新北警林刑第1070009596號函公告:民眾於107年4月18日在新北市瑞芳區濱海公路南亞站拾獲手機1部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