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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眾於107年4月18日在泰山區楓樹街上拾獲學生證1張

  • 發布日期:107-05-03
  • 發布單位:林口分局

新北警林刑第1070009215號函公告:民眾於107年4月18日在泰山區楓樹街上拾獲學生證1張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15日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