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眾於107年5月1日在新北市林口區自強三街28號拾獲皮包1只
新北警林刑第1070010497號函公告:民眾於107年5月1日在新北市林口區自強三街28號拾獲皮包1只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15日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民眾於107年5月1日在新北市林口區自強三街28號拾獲皮包1只
新北警林刑第1070010497號函公告:民眾於107年5月1日在新北市林口區自強三街28號拾獲皮包1只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15日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