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眾王○財於107年9月11日在林口區忠孝二路57號2樓拾獲手錶1只
新北警林刑第1070025272號函公告:民眾王○財於107年9月11日在林口區忠孝二路57號2樓拾獲手錶1只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民眾王○財於107年9月11日在林口區忠孝二路57號2樓拾獲手錶1只
新北警林刑第1070025272號函公告:民眾王○財於107年9月11日在林口區忠孝二路57號2樓拾獲手錶1只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