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化所員警於107年9月18日在林口區四維、佳林路口拾獲手機1只
新北警林刑第1070026085號函公告:文化所員警於107年9月18日在林口區四維、佳林路口拾獲手機1只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文化所員警於107年9月18日在林口區四維、佳林路口拾獲手機1只
新北警林刑第1070026085號函公告:文化所員警於107年9月18日在林口區四維、佳林路口拾獲手機1只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