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眾王○文於107年10月9日在林口區忠孝二路55號前拾獲鑰匙1支等物
新北警林刑第1070029103號函公告:民眾王○文於107年10月9日在林口區忠孝二路55號前拾獲鑰匙1支等物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15日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民眾王○文於107年10月9日在林口區忠孝二路55號前拾獲鑰匙1支等物
新北警林刑第1070029103號函公告:民眾王○文於107年10月9日在林口區忠孝二路55號前拾獲鑰匙1支等物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15日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