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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眾顏○生於107年11月01日在林口區中山、信義路口拾獲手機1支

  • 發布日期:107-12-31
  • 發布單位:林口分局

新北警林刑第1070031438號函公告:民眾顏○生於107年11月01日在林口區中山、信義路口拾獲手機1支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