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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眾吳○倫於107年11月13日在泰山區泰林路二段、仁德路口拾獲手機1支等物

  • 發布日期:107-12-31
  • 發布單位:林口分局

新北警林刑第1070032654號函公告:民眾吳○倫於107年11月13日在泰山區泰林路二段、仁德路口拾獲手機1支等物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