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眾林○章於107年11月19日在林口區扶輪公園內拾獲信用卡1張
新北警林刑字第1070033529號函公告:民眾林○章於107年11月19日在林口區扶輪公園內拾獲信用卡1張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民眾林○章於107年11月19日在林口區扶輪公園內拾獲信用卡1張
新北警林刑字第1070033529號函公告:民眾林○章於107年11月19日在林口區扶輪公園內拾獲信用卡1張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