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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眾林○巍於108年1月2日在林口區婦幼公園內拾獲皮夾1個(內有新台幣若干元等物)

  • 發布日期:108-03-29
  • 發布單位:林口分局

新北警林刑第1086020223號函公告:民眾林○巍於108年1月2日在林口區婦幼公園內拾獲皮夾1個(內有新台幣若干元等物)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