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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眾林○於108年1月14日在泰山區明志路一段19巷5弄(和平公園內)拾獲新台幣若干元

  • 發布日期:108-05-17
  • 發布單位:林口分局

新北警林刑第1086022365號函公告:民眾林○於108年1月14日在泰山區明志路一段19巷5弄(和平公園內)拾獲新台幣若干元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