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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眾歐陽○○於108年2月11日在泰山區文程公園話亭旁邊的人行道拾獲新台幣若干元

  • 發布日期:108-05-17
  • 發布單位:林口分局

新北警林刑第1086024804號函公告:民眾歐陽○○於108年2月11日在泰山區文程公園話亭旁邊的人行道拾獲新台幣若干元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