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眾林○鴻於108年2月3日在桃園市龜山區復興一路附近拾獲智慧型手機1隻
新北警林刑第1086025185號函公告:民眾林○鴻於108年2月3日在桃園市龜山區復興一路附近拾獲智慧型手機1隻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民眾林○鴻於108年2月3日在桃園市龜山區復興一路附近拾獲智慧型手機1隻
新北警林刑第1086025185號函公告:民眾林○鴻於108年2月3日在桃園市龜山區復興一路附近拾獲智慧型手機1隻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