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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眾林○鴻於108年2月3日在桃園市龜山區復興一路附近拾獲智慧型手機1隻

  • 發布日期:108-05-17
  • 發布單位:林口分局

新北警林刑第1086025185號函公告:民眾林○鴻於108年2月3日在桃園市龜山區復興一路附近拾獲智慧型手機1隻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