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眾吳○芸於108年2月21日在泰山區明志路一段第一銀行巷子旁拾獲新台幣若干元
新北警林刑第1086026634號函公告:民眾吳○芸於108年2月21日在泰山區明志路一段第一銀行巷子旁拾獲新台幣若干元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民眾吳○芸於108年2月21日在泰山區明志路一段第一銀行巷子旁拾獲新台幣若干元
新北警林刑第1086026634號函公告:民眾吳○芸於108年2月21日在泰山區明志路一段第一銀行巷子旁拾獲新台幣若干元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