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眾林○霆於108年2月19日在林口區民有街(接近家樂福)拾獲皮夾等物
新北警林刑第1086027386號函公告:民眾林○霆於108年2月19日在林口區民有街(接近家樂福)拾獲皮夾等物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民眾林○霆於108年2月19日在林口區民有街(接近家樂福)拾獲皮夾等物
新北警林刑第1086027386號函公告:民眾林○霆於108年2月19日在林口區民有街(接近家樂福)拾獲皮夾等物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