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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眾姜○恩於108年3月19日在搭乘三重客運 1211號拾獲精品金戒指1枚

  • 發布日期:108-05-30
  • 發布單位:林口分局

新北警林刑第1086028571號函公告:民眾姜○恩於108年3月19日在搭乘三重客運 1211號拾獲精品金戒指1枚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