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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眾蔡○蓁於108年3月23日在泰山區明志路二段202號拾獲皮包1只(內有證件及新台幣若干元)

  • 發布日期:108-05-30
  • 發布單位:林口分局

新北警林刑第1086029297號函公告:民眾蔡○蓁於108年3月23日在泰山區明志路二段202號拾獲皮包1只(內有證件及新台幣若干元)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