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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眾呂○宏於108年4月14日在泰山區明志路1段94號附近拾獲現金若干元

  • 發布日期:108-05-31
  • 發布單位:林口分局

新北警林刑第1086031632號函公告:民眾呂○宏於108年4月14日在泰山區明志路1段94號附近拾獲現金若干元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