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警林刑第1086035177號函公告:民眾陳○麟於108年5月15日在泰山區明志路二段297號前拾獲手機1部
新北警林刑第1086035177號函公告:民眾陳○麟於108年5月15日在泰山區明志路二段297號前拾獲手機1部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新北警林刑第1086035177號函公告:民眾陳○麟於108年5月15日在泰山區明志路二段297號前拾獲手機1部
新北警林刑第1086035177號函公告:民眾陳○麟於108年5月15日在泰山區明志路二段297號前拾獲手機1部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