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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警林刑第1095251650號,民眾於109年1月8日在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二段352巷26弄6號(計程車408-8D車上),拾獲IPHONE11手機1支、PiTaPa交通卡1張、粉色四方袋1個

  • 發布日期:109-01-09
  • 發布單位:林口分局

新北警林刑第1095251650號,民眾於109年1月8日在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二段352巷26弄6號(計程車408-8D車上),拾獲IPHONE11手機1支、PiTaPa交通卡1張、粉色四方袋1個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