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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警林交字第1095257104號函:新北市泰山區福興街、福興二街、福興三街前慢車道申請路權辦理吊掛工程案

  • 發布日期:109-03-06
  • 發布單位:林口分局

依據:
一、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42條。
二、新北市政府臨時使用道路辦理借用權責分工表。

 

公告事項:申請路權核准使用時間為109年3月10日至3月11日每日8時至18時30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