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Enter到主內容區

新北警林刑第1105240018號,民眾於110年8月25日在新北市泰山區憲訓路4號,拾獲電子手錶1只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
  • 發布日期:110-10-12
  • 發布單位:林口分局

新北警林刑第1105240018號,民眾於110年8月25日在新北市泰山區憲訓路4號,拾獲電子手錶1只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