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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眾於111年1月8日在新北市泰山區福興一街97號前,拾獲新台幣若干元

  • 發布日期:111-02-11
  • 發布單位:林口分局

新北警林刑第1115371965號,民眾於111年1月8日在新北市泰山區福興一街97號前,拾獲新台幣若干元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