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眾於111年1月2日在新北市泰山區新北大道7段42巷18號6樓,拾獲智慧型手機1只
新北警林刑第1115371968號,民眾於111年1月2日在新北市泰山區新北大道7段42巷18號6樓,拾獲智慧型手機1只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民眾於111年1月2日在新北市泰山區新北大道7段42巷18號6樓,拾獲智慧型手機1只
新北警林刑第1115371968號,民眾於111年1月2日在新北市泰山區新北大道7段42巷18號6樓,拾獲智慧型手機1只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