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Enter到主內容區

民眾於111年1月12日在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三段與應化街口,拾獲IPHONE1台

  • 發布日期:111-02-11
  • 發布單位:林口分局

新北警林刑第1115372543號,民眾於111年1月12日在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三段與應化街口,拾獲IPHONE1台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