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警林刑第1115406615號函公告,民眾於111年9月17日在林口區仁愛路2段514號前拾獲新臺幣若干元、統一發票1張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新北警林刑第1115406615號函公告,民眾於111年9月17日在林口區仁愛路2段514號前拾獲新臺幣若干元、統一發票1張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新北警林刑第1115406615號函公告,民眾於111年9月17日在林口區仁愛路2段514號前拾獲新臺幣若干元、統一發票1張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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