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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警林刑第1115411839號函公告,民眾於111年10月9日在新莊區新北大道四段3號(宏會廣場汽車出口附近)拾獲用卡/金融卡/簽帳卡1張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證件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
  • 發布日期:111-11-22
  • 發布單位:林口分局

新北警林刑第1115411839號函公告,民眾於111年10月9日在新莊區新北大道四段3號(宏會廣場汽車出口附近)拾獲用卡/金融卡/簽帳卡1張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證件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