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警林刑第1115411769號函公告,民眾於111年10月7日在林口區林口區文化三路一段與忠孝二路口拾獲悠遊卡1張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證件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

  • 發布日期:111-11-22
  • 發布單位:林口分局

新北警林刑第1115411769號函公告,民眾於111年10月7日在林口區林口區文化三路一段與忠孝二路口拾獲悠遊卡1張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證件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