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眾顏○生於107年11月01日在林口區中山、信義路口拾獲手機1支
新北警林刑第1070031438號函公告:民眾顏○生於107年11月01日在林口區中山、信義路口拾獲手機1支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
民眾顏○生於107年11月01日在林口區中山、信義路口拾獲手機1支
新北警林刑第1070031438號函公告:民眾顏○生於107年11月01日在林口區中山、信義路口拾獲手機1支,請失主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分局偵查隊認領,逾期依法處理。 |